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2026-01-27 阅读: 11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减轻洪水、暴雨、内涝等灾害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洪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与行动,确保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减轻洪水、暴雨、内涝等灾害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洪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与行动,确保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地方相关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地区实际情况编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地方相关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地区实际情况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管理区域内(如:工业园区、学校、社区、商业综合体、施工项目等)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水库溃坝等自然或人为因素引发的洪涝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后期恢复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管理区域内(如:工业园区、学校、社区、商业综合体、施工项目等)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水库溃坝等自然或人为因素引发的洪涝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后期恢复工作。
1.4 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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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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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做好日常防范和预警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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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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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确保信息畅通,响应迅速,措施科学,救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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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应对,公众参与: 加强内部各部门联动,积极配合政府防汛部门,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防洪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成立防洪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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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挥: [单位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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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指挥: [分管安全/后勤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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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由安全保卫部、工程维修部、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区域负责人等组成。
2.2 指挥部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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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单位防洪防汛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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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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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抢险救援方案,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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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防汛、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络与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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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应急资源(人力、物资、资金)的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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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灾后恢复与总结评估工作。
2.3 现场工作组
指挥部根据险情可下设若干现场工作组:
指挥部根据险情可下设若干现场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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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预警组: 负责气象、水文信息的接收、分析和发布内部预警;监控重点部位(如地下室、配电房、仓库、低洼地带)的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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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救援组: 负责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堵漏、排涝、加固、物资转移、人员搜救等一线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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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安置组: 负责危险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转移路线规划、临时安置点设置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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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保障组: 负责防汛物资(沙袋、水泵、发电机、雨具、食品、药品等)的储备、保管、调配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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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联络组: 保障应急期间内外通讯畅通,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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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护组: 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和转运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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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卫组: 负责应急车辆调度、临时电力供应、治安保卫、交通疏导。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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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汛期前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排水管网、沟渠、屋面、地下空间、挡土墙、边坡、临时建筑、广告牌等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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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清疏雨水井、排水沟、化粪池,确保排水系统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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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并定期检查维护防汛物资和设备,确保性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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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公布危险区域和人员转移安置方案及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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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防汛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全员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2 预警分级与发布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和上级指令,结合本地可能受影响的严重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和上级指令,结合本地可能受影响的严重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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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蓝色)预警: 预计可能发生一般洪涝灾害。由监测预警组发布内部提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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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黄色)预警: 预计可能发生较大洪涝灾害。由指挥部发布,启动部分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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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橙色)预警: 预计可能发生重大洪涝灾害。由指挥部发布,全面部署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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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红色)预警: 预计可能发生特大洪涝灾害。由指挥部发布,进入临战状态。
预警信息应包括: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级别,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对应预警级别,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4.2 Ⅳ级响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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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成员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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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值班值守,关注天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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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重点部位和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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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4.3 Ⅲ级响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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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副总指挥上岗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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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巡查频次,重点部位安排专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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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救援组、物资保障组进入待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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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确认应急物资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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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预置沙袋、挡水板等。
4.4 Ⅱ级响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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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总指挥上岗指挥,各工作组负责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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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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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险区域、设施进行加固或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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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组织低洼地带、地下空间的人员、重要物资和设备提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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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队伍集结,随时准备投入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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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外部救援力量的联络。
4.5 Ⅰ级响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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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发布紧急动员令,所有人员按预案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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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断组织受威胁区域所有人员按预定路线紧急疏散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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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一切可用资源,全力进行堵漏、排涝、抢修、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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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险情时,在开展自救的同时,立即请求政府专业救援队伍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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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确保人员安全,尤其是老、弱、病、残、幼等群体的安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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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力保护重要财产和关键设施。
5. 信息报告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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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灾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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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接报后,迅速核实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报告内容应准确、简明,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已采取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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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由指挥部统一口径,任何个人或小组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散布未经核实的信息。
6. 后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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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后恢复: 洪水退去后,立即组织力量清理现场淤泥、垃圾,进行环境消杀;抢修受损的设施、设备和水电气等生命线工程;统计评估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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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置: 妥善安排疏散人员的回迁或长期安置,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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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防疫: 做好伤病员的救治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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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协助受灾部门和个人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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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指挥部组织对应急处理全过程进行复盘、总结和评估,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修订完善预案。
7.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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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保障: 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明确人员职责,定期培训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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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保障: 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库,明确各类物资的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和管理责任人,并建立社会物资调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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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保障: 确保有线电话、无线对讲机、卫星电话等通讯工具在应急状态下畅通,并配备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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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障: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防汛物资采购、设备维护、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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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障: 必要时聘请水文、地质、气象等方面的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8. 预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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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预案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职责、程序和措施。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项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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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1-2年评审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演练发现的问题或上级新要求及时修订。遇有重大变化可即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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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