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乡会章程范文4篇

2026-06-16    阅读: 68  

同乡会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XX省XX县同乡联谊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在XX市工作、生活、学习的XX县籍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联络乡情,增进友谊,团结互助,共同发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家乡优秀文化,为促进家乡与所在地的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发挥桥梁作用。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认同本会章程,年满十八周岁,在XX市有稳定居所或工作的XX县籍人士,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和帮助;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团结;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其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第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

第九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章 经费

第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乡贤及社会各界的自愿捐赠、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一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同乡会章程范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XX同乡会”,英文名称为XX Native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会是由海内外XX籍人士及相关企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敦睦乡谊,服务乡梓,促进交流,共谋福祉。坚持爱国爱乡,支持家乡建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具有XX籍贯或在XX有生活经历的各界人士,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出席会员大会,参与本会重大事项表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七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八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作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九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本会财务及理事会的履职情况。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利息、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第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第五章 章程修改

第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十三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生效。

同乡会章程范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在XX地区的XX老乡之间的联系,增进乡情,特成立“XX人在XX同乡会”。

第二条 本同乡会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由XX籍人士自发组建的民间互助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宗旨是联络乡情、资源共享、互助发展、回报家乡。

第二章 会员管理

第四条 凡认同本会宗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XX地区工作、学习或生活的XX籍人士,经本人申请,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五条 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优先参加本会各项活动、享受本会服务资源的权利。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团结和声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事务、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

第三章 领导机构

第七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

第八条 会长全面主持本会工作,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别负责联络、活动、财务等专项事务。

第九条 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处理本会日常行政事务,包括会议记录、文件起草、会员联络、会费收缴等工作。

第四章 活动内容

第十条 定期组织同乡联谊聚会,举办节日庆祝活动,如春节团拜会、中秋晚会等。

第十一条 为会员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发布就业、创业、子女教育等实用信息。对有特殊困难的同乡,组织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本会经费主要来自于会员会费、乡贤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经费由专人管理,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收支明细。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本会常务理事会。

同乡会章程范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XXX同乡联谊总会。本会总部设在XX市。

第二条 本会是海内外XX同乡自愿组成的非政治性、非营利性的联谊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团结同乡,增进乡谊,服务社会,共谋发展。弘扬中华文化,传承家乡优良传统,促进会员之间以及与其他社团的友好合作。

第二章 会员构成

第四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热爱家乡,在各自领域有良好声誉的XX籍人士或无籍贯但认同故乡文化的友好人士,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分为荣誉会员、名誉会员、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荣誉会员和名誉会员由理事会授予。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和服务。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决议;维护本会的声誉和权益;按时缴纳会费;关心本会工作,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代表由各地分会推选产生。

第九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设会长一人,执行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

第十条 本会设立监事委员会,负责稽查本会财务及会务运作情况。监事委员会设监事长一人,监事若干人。

第四章 分会管理

第十一条 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经理事会批准,可设立本会的地方分会。分会须遵守总会章程,在总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分会负责人由当地会员选举产生,报总会备案。分会每年应向总会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报告。

第五章 经费与财务

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会员会费、各界人士及社团捐赠、本会基金利息、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设立独立账目,接受监事委员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财务报告每年公开一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