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7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工作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资产,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财务核算、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财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各项收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二)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及时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完整、数字真实、字迹清晰。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账簿。账簿登记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第六条 公司需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财务报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第七条 会计档案按照国家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三)
第一条 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资金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应在每年年末编制下一年度资金收支计划,经财务部汇总、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三条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收支必须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严禁白条抵库、挪用现金。
第四条 银行账户管理。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对账工作,每月末必须取得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五条 资金支付审批。所有资金支付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执行。超过一定金额的重大资金支付,需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
第六条 严禁公款私存,严禁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严禁利用公司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四)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费用报销行为,控制费用支出,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费用报销原则:预算控制、合理必要、真实合法、手续完备。所有费用报销必须事先有预算,事后有审批。
第三条 费用报销流程:报销人填写报销单据,附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部门负责人初审,财务部审核其合规性及预算情况,最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出纳办理付款。
第四条 差旅费报销。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等标准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超标准部分需另行说明并经特批。
第五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业务招待费支出前需请示主管领导。报销时应注明招待对象、时间、地点、人数及事由。大额招待费需提供消费清单。
第六条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采购报销,需附采购清单及入库单。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需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条 对于不真实、不合规、超标准的费用报销,财务人员有权退回或拒绝报销。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五)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监督及总账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保管和维护;行政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登记、调配、维修、报废等管理。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购置后需办理验收手续,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财务部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原值的5%。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出租等处置,需经技术鉴定,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净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六)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财务监督是指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对公司各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收付的合规性、资产管理的有效性、成本费用的真实性、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等。
第四条 公司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预留印鉴应实行分管。
第五条 财务人员有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对于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公司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 公司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外部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第七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七)
第一条 为明确财务岗位职责,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公司财务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设置岗位包括: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出纳、稽核等。各岗位人员必须恪尽职守,相互协作,相互制约。
第三条 财务总监职责: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审核财务报告,协调财务关系,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主管会计职责:负责日常会计核算的组织与审核,编制财务报表,管理会计档案,进行财务分析,配合审计工作。
第五条 出纳人员职责: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和空白票据。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账目登记工作。
第六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第七条 各岗位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述职。公司鼓励财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