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预案(通用模板)范本
消防应急预案(通用模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演练工作。
第四条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消防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科学处置,规范有序:遵循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的基本规律,科学决策,规范操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第五条 火灾危险源识别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全面排查,主要火灾危险源包括:
电气设备:配电室、电气线路、各类电器设备、充电设施等,存在因短路、过载、接触不良、老化等引发火灾的风险。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存放的纸张、包装材料、清洁用品、油漆、稀释剂、燃气等,遇明火或高温易引发火灾或爆炸。
办公区域: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长时间通电,插座过载,烟头未熄灭等。
厨房/食堂(如有):燃气管道、油锅、油烟管道等,存在燃气泄漏、油温过高等风险。
重点设备区域:机房、锅炉房、配电间、档案室等,设备密集、价值高、火灾风险大。
装修材料:部分区域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火灾时蔓延迅速。
其他危险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补充)
第六条 重点防火部位
根据危险源识别结果,确定以下重点防火部位:
配电室
仓库/库房
机房/数据中心
档案室/资料室
厨房/食堂
易燃易爆品存放点
(其他重点部位)
第七条 火灾风险等级评估
经综合评估,本单位整体火灾风险等级为【中/较高/高】。其中,【某具体部位】风险等级为高,需重点监控和防范。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应急组织体系
本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六个专业工作组,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应急组织体系。
第九条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经理/院长/校长/主任)担任
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报告火灾情况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支援;
组织开展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组织制定和修订本预案。
第十条 各专业工作组职责
(一)灭火行动组
组长:安保部门负责人
成员:单位专职/兼职消防员、安保人员、经过消防培训的员工
主要职责:
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分布情况及使用方法;
接到火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利用就近消防器材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根据火势发展情况,及时启动消防设施(如消防泵、喷淋系统等);
配合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灭火工作;
负责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
(二)疏散引导组
组长:行政部门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安全员、楼层引导员、当班员工
主要职责:
熟悉本单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疏散路线;
接到疏散指令后,迅速组织引导人员按照预定路线有序疏散;
负责清点人数,确认是否有人员被困;
对疏散人员进行安抚,防止恐慌和混乱;
引导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优先疏散;
在安全区域设置集合点,做好人员登记。
(三)通讯联络组
组长:办公室/综合部门负责人
成员:值班人员、通讯保障人员
主要职责:
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及时传达总指挥的各项指令;
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说明单位名称、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等);
负责与消防救援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医疗急救、供电供水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协调;
负责对内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
做好应急处置过程的记录和信息的收集整理。
(四)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医务部门负责人(如有医务室)
成员:经过急救培训的员工
主要职责:
准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器材和设备;
对火灾中受伤的人员进行初步急救处理;
协助医疗急救人员转运重伤员;
统计伤亡情况并及时上报;
对受到惊吓的人员进行心理安抚。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财务部门负责人
成员:后勤工作人员、物资管理人员
主要职责:
保障应急物资(消防器材、急救用品、照明设备等)的储备和供应;
保障应急期间的车辆调度和使用;
负责应急资金保障;
做好火灾现场的水、电、气等管线的应急切断和恢复工作;
负责灾后现场清理和设施设备的修复工作。
(六)善后处理组
组长:单位分管领导
成员:办公室、人事、法务等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和善后理赔工作;
负责火灾损失的统计和评估;
做好舆情应对和信息发布工作(需经总指挥批准);
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第十一条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安全领导):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岗位员工: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责,执行“一岗双责”。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第十二条 火灾预防措施
(一)日常管理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堵塞、占用、锁闭。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堆放杂物或停放电动车充电。
严格用火用电管理,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下班前应切断非必要用电设备电源。
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按规定存放和使用。
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烟头必须彻底熄灭后放入烟灰缸。
(二)消防设施维护
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
建立消防设施台账,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
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压力值,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消火栓每季度试水一次,确保水压正常。
自动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三)防火巡查检查
每日防火巡查:由安保人员或当班安全员在上班期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重点巡查用火用电、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
每月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季节性/节假日检查:在重要节假日和火灾高发季节,组织专项检查。
第十三条 火灾预警机制
技术预警: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早期预警。
人工预警:任何员工发现烟、火、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
预警信息发布:确认火情后,应立即通过广播、对讲机、电话等方式发布预警,通知人员做好疏散准备。
第十四条 火情发现与报告程序
第一发现人:发现火情的人员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仅限初起火灾),同时大声呼救,并向安保部门或值班室报告。
安保部门/值班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核实,确认火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9报警,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报警内容: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响应分级
根据火灾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级别:
响应级别 火灾情况 处置方式
Ⅰ级(一般火情) 初起火灾,火势较小,可在3分钟内自行扑灭 现场人员自行扑救,报告安保部门,视情况启动预案
Ⅱ级(较大火情) 火势有蔓延趋势,需多人或多具灭火器材扑救 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到位,拨打119报警
Ⅲ级(重大火情) 火势猛烈,已超出单位自救能力 启动应急预案,全员疏散,等待消防救援,请求外部支援
第十六条 应急响应启动
Ⅰ级响应由现场负责人或安保部门决定启动。
Ⅱ级、Ⅲ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
紧急情况下,现场最高职务人员可先行决定启动预案,同时报告总指挥。
第十七条 应急处置程序
(一)初期火灾处置
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进行扑救,力争“灭早、灭小、灭了”。
同时大声呼救,召集附近人员协助扑救。
切断起火区域电源、气源。
若火势在1-2分钟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应立即转为全面应急状态,启动Ⅱ级响应。
(二)报警与接警
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应消防车。
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火情及处置情况。
通知相邻单位做好防范准备(如适用)。
(三)人员疏散
疏散引导组立即组织人员按照预定疏散路线有序撤离。
疏散顺序:先起火楼层及上一层,再其他楼层;先靠近火源人员,再其他人员;先老弱病残孕,再普通人员。
疏散时应弯腰低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沿墙体右侧行进。
严禁乘坐电梯,应走楼梯。
到达安全区域后,各部门负责人清点人数,向指挥部报告。
发现人员被困,立即报告指挥部,由灭火行动组或消防救援人员实施救援。
(四)灭火行动
灭火行动组迅速赶赴现场,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进行扑救。
根据火势情况,启动消防泵、喷淋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
转移起火点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和贵重物资。
消防救援队伍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开展灭火。
(五)医疗救护
医疗救护组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救护点。
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检查、包扎和急救。
重伤员立即联系120或送往附近医院。
做好伤员登记和转送记录。
(六)安全警戒
安保人员在火灾现场外围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维护现场秩序,防止趁火打劫等事件发生。
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引导消防车、救护车进入。
第十八条 应急结束
火灾被完全扑灭,经消防救援机构确认无复燃可能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各工作组有序撤离现场,做好收尾工作。
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第十九条 善后处理
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治、安抚和理赔工作。
统计火灾损失,填写《火灾损失统计表》。
清理火灾现场,恢复供电、供水等基本条件。
评估受损建筑、设备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检测。
第二十条 事故调查与总结
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查明火灾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总结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对预案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恢复重建
根据损失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修复或更换受损的设施设备。
补充消耗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
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二十二条 奖惩
奖励:对在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惩处:对因失职、渎职导致火灾发生或造成损失扩大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三条 队伍保障
组建单位专/兼职消防队伍,明确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
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 物资保障
按规定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建立台账,定期检查更新。
应急物资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扩音器、手电筒、担架、急救箱、防烟面罩、湿毛巾等。
重点部位增配相应消防器材。
第二十五条 经费保障
将消防安全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消防设施维护、器材更新、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支出。
建立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确保应急处置需要。
第二十六条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应急通讯录,包括:应急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成员、消防救援机构、医疗急救、供电供水、上级主管部门等联系电话。
配备对讲机、扩音器等应急通讯设备。
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第二十七条 外部支援保障
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建立联动机制。
与附近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合作协议。
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第八章 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八条 消防安全培训
新员工培训:入职一周内完成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全员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重点岗位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员、专兼职消防员、电工、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培训内容:消防法律法规、本岗位火灾风险、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报警方法、疏散逃生技能、初起火灾扑救方法等。
第二十九条 应急演练
频次要求: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要素消防应急演练。
演练形式: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相结合。
演练内容:报警、疏散、灭火、救护、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等全流程。
演练评估:每次演练后进行评估总结,针对问题改进预案。
记录保存:演练方案、照片、视频、评估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2年。
第三十条 宣传提示
在显著位置张贴疏散路线图、安全出口指示、消防设施位置图。
设置消防宣传栏,定期更新消防安全知识。
利用单位内部网络、微信群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每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遇人员变动、建筑改造、经营变化等情况应及时修订。
修订后的预案应重新发布并组织学习。
第三十二条 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